轉融通,是指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證券金融公司”)將自有或者依法籌集的資金和證券出借給證券公司,以供其辦理融資融券業務所用。轉融通業務包括轉融資業務和轉融券業務,是融資融券業務的一個重要環節,其目的主要是解決證券公司在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時自有資券不足的問題。
證券金融公司、出借人(證券公司、機構投資者)、借入人(證券公司)
是經國務院決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由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發起設立的證券類金融機構。證券金融公司致力于運用市場機制為融資融券業務提供轉融通服務,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運行情況進行監控,監測分析全市場融資融券交易,運用市場化手段防控風險,健全融資融券交易機制,完善資本市場功能,促進資本市場發展。
符合下列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可以成為證券出借交易的出借人:
(一)熟悉證券出借交易相關規則,了解證券出借交易風險特性,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
(二)不存在被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參與證券出借交易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內沒有與證券交易相關的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四)滬深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出借人的范圍。
符合下列條件的證券公司可以成為轉融通借入人:
(一)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且業務運作規范;
(二)業務管理制度和風險控制制度健全,具有切實可行的業務實施方案;
(三)技術系統準備就緒;
(四)參與轉融通業務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轉融資期限分為7天,14天和28天三個檔次;
轉融券按不同的標的證券劃分,每種標的證券再按期限分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五個檔次。
證券金融公司可根據市場需求和業務發展需要,可以對轉融資、轉融券的期限檔次進行調整。
經年審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有效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證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關于辦理轉融通出借業務的授權書;
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滬市、深市普通證券賬戶卡。